图书馆馆际互借与文献传递版权例外的立法构建
作者:
卢纯昕
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
关键词:
图书馆
馆际互借
文献传递
版权例外
摘要:
馆际互借和文献传递是传播知识的有效途径,是图书馆核心功能的体现。我国《著作权法》未规定图书馆馆际互借和文献传递服务的版权例外,这使图书馆在提供此类服务时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。我国应在《著作权法》第三次修订中,增加图书馆馆际互借和文献传递的版权例外,并设置相应的版权例外条件,以平衡版权人、图书馆和公众之间的利益,保障图书馆保存和传播功能的发挥。
上一篇:LC-PCCPS的特色及优劣分析
下一篇:我国高校图书馆文献数字化的著作权风险控制